Line在現代是很方便的溝通軟體
但很多老闆總是喜歡利用line在員工下班後交辦工作
而這篇的原po實在受不了所以反擊了主管,真是大快人心呀!
--------原文如下-------
#靠北老闆3290
8點上班的我到了公司
主管:你怎麼現在才來!
我:???(看了錶現在才7:40)
主管:我昨天不是有LINE說改7點上班嗎
我:蛤!!!?所以有人打給我嗎?
主管:是不用看LINE嗎?
我馬上低頭看LINE!
晚上11:48分在群組輕描淡寫的打(明天某某某改7點上班喔)
我早就睡了!
說真的我不是不負責任的人
我連上班都會提早20分鐘到
但這種行為我真的不苟同
只用LINE也不管別人有沒有看到
真的是奇葩公司
而且一個月不只一次改來改去
一次還只出一個禮拜的班
有時候早班還會突然改成晚班
超不固定的我都願意配合了
你的LINE我一定要無時無刻都看到嗎?
也不打電話告知我!
你到底有事嗎?
(底下還有更重要的主文)
看到這個腦殘主管例子,讓我想到之前真實發生的事情,
兩年多前曾在某公司當美工時,
也是上面有個主管常常用LINE傳訊息交代我們做這個做那個的,
好像家長在提醒自己的孩子一樣…
「XXX明天那個網頁的首頁色調調淺一點」
「明天提早20分鐘到,我要跟你先check一下這個案子你的idea」
諸如此類的訊息,即使過了晚上11點還是會傳來…
曾經我跟主管反映說我這麼晚了不會想看訊息,回家都累死了只想放鬆
但我那個奇葩前主管卻說:「啊你們年輕人又不會這麼晚睡,讀一下是會死喔?」
…….MD我下載LINE不是讓你們主管為所欲為、把員工當狗一樣24小時監控的好嗎!
後來終於有一次成為我爆走的導火線
因為前一天半夜12點多主管傳LINE說:「XXXA廠商回信說這些地方要做修正,但他們很急,你趕快弄一弄,明天早上一來我要看到修改後的成品」
(我覺得很煩所以我都關閉提醒,當然就沒跳通知,也沒看到)
我就覺得黑人問號,當初應徵時也沒說24小時ON CALL,
憑什麼我在家還要聽你的話臨時加班啊!
現在是廠商最大,員工就不是人就對了?
隔天當然我沒有提前看訊息,就被主管訓了一頓:「跟你講過幾次了,要你看訊息啊!你以為下班就沒事了嗎?你是責任製耶!
那就是要隨時checkmessage跟mail,我交代的事情都沒在聽就對了?
那不好意思,全勤獎金跟薪水內含的加班費我會跟老闆報告。」
我傻眼,馬上追問:「所以你的意思是要扣我的獎金跟加班費嗎?」
主管:「我沒說哦,你自己等薪資單下來就知道了齁」
……….
我心想,好,你要搞我沒關係,就算要扣、要辭職,我也要拉你們公司上層下水!
當天下班我就直接mail給老闆,
說主管常常用LINE在半夜時指使我,還威脅要扣我薪水的事實…
然後跟老闆明示:如果老闆不想處理這件事情的話,我可以自己辭職不幹,寧願放棄這個月的薪水,我也要把薪資單當證據去申訴舉發公司這種違法的事情!
然後結果就是隔天主管有一半的時間都不在位置上,
去哪裡了我不知道。
後天,主管就直接收東西離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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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後收到老闆的回信:「已處理」
幹!當下真的爽!
不過還是有點憤怒,為什麼一定要逼到員工走投無路了,才會知道怕?
一定要紙快包不住火了,才會想說要趕快斷尾求生?
這種事情我不相信老闆完全不知道,
大概之前就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,反正員工沒靠北就好。
最近晚上我都有一個習慣,將手機的網路全部關掉,IPAD 上的臉書、Messanger、Line 等通訊軟體全部刪除,原因就是我有點受夠了 過度聯絡 的狀況,放心,我不是對問題不耐煩,只是每晚在睡覺的時候,那個訊號燈一直的亮,感覺睡覺品質被影響到,施了兩個星期,效果還不錯,建議大家都可試試。我可以理解有些網友晚上較晚睡覺,但如果是在群組一直聊天,受影響可是所有的成員,所以今天分享的案例也是與此有關,今天這篇文章是寫給主管、企業主看的,最好小心會有觸法的風險!
案件內容:
老闆半夜都會發 Line 訊息給員工,且限定要回覆,不然就恐嚇『已讀不回要罰錢、減班減到你沒班』等用語,讓員工心生壓力,報導說有向勞動局反應,但沒有辦法處理…… 網友問我會有什麼樣的法律效果?
一、簡訊內容如果與工作內容有關,請照時向業主申請加班費:
只要簡訊是與工作內容有關的話,就是加班行為,而且上面有時間序列,正好可以做佐證,我先跟各位建立一個概念,如果第一封訊息是晚上 11:00,最後一封訊息是 02:00,請照時數向公司申請加班費,如果公司不願意給付……這就可以搜集證據向勞動局申訴了!
二、在所簽署的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是否有相關的規範?
翻一下公司的合約或相關的規範,是否有如此離譜的規定,通常業主都會犯這種錯誤,如果合約、工規中有,那麼就拍照舉證,申訴僱主規範不合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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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沒有的話,那更好,凡事合約上沒有記載的事項,也算是一種勞動條件,所以施行前,都要經員工的同意才得實施,因此如果沒有的話,也可以向勞動主管機關主張僱主違反勞動契約相關之規定。
三、員工可以怎麼處理,我教你們怎麼投訴:
將訊息全部搜集,作成證據:
各位開始之前就要有一個準備,先問自己一個問題,這間公司還要待嗎?調解是要與公司面對面,所以日後要繼續待公司的機率是非常低的,不要一直想著小確幸,有誌氣點,這種公司就是要給教訓並爭取相關權利後,離職走人才是正途。
所以第一步就是先將 Line 所有的通訊時間全部整理出來,並計算好所有的時間,還有將僱主情緒的用語全部註記出來,以做為終止勞動契約的佐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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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函給僱主,要求加班費,否則終止勞動契約:
接下來發函給僱主,要求加班費,且要求改善勞動條件不合理之狀況(半夜發訊息,且強迫要回覆、使用恐嚇言語),文到三日內不回覆,另尋法律途徑。
發完函後,三日內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訴:
發完函後二日,就直接向勞動局申訴,我這裡做的叫『無縫接軌』,讓僱主沒有時間可以反應,也沒有時間做別的操作,讓他們直接去面對勞動局的調解委員。
主張勞動基準法第 14 條,要求資遣、非自願離證明:
我剛說過,這種公司真的是不能待下去,因此可以在調解委員會上主張勞動基準法第 14 條第 6 款:僱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動法令,致有損勞工權益之虞者,要求終止勞動契約,並要僱主支付資遣費、非自願離職證明及先前計算之加班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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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語:
在調解委員會中,其實扮演的就是說明的角色,不用跟對方言辭交鋒,因為那都是情緒性的發言,只要站住腳步,慢條斯理的主張,委員問什麼就回答什麼,勝的機率就會大增,之前有幾位網友有來信問我如何準備及說明,我都有教,至少 10 件都是以勝訴收場…… 如果有看美國法律電視劇的看倌們,請學學美國律師打官司的方式,盡量的舉證、盡量的陳述,但 不用攻擊對方 ,這應該就可以為大家討回應有的權益…… 但我再強調一次,不要魚與熊掌都想兼得,權利與工作機會往往只能二擇一,與各位分享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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